摘要
1.建立企业、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在县域经济中,绝大多数属于家庭作坊式企业,宜"抓大聚小",把小企业聚拢在大企业周围作"配套",从而可以大大提高资信程度.积极探索"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加强农村信用社自有信贷资金与支农再贷款资金相结合支持,以及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与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相结合支持,促进"公司+农户"的互补优势得到更进一步发挥.引导企业和农民自觉遵守金融信用的规章制度,维护金融机构的权益.据调查,农民不仅能够承受商业化金融的利息,而且还款率甚至可以达到90%以上.因此,建立企业、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完全有条件的.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4年第79期35-35,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