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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代扣代缴分包或转包方营业税及附加的财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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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税法规定,总承包人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的,总承包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分包人或转包人的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作者 於道东
出处 《铁道财会》 2004年第0Z6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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