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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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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现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对外经贸财会》 2004年第11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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