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的不断健全,个人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个人征信体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运作模式,不仅可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而且还可以约束个人信用行为,切实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的方向是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总体要求,建立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完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作机制,探索高效、公正和适合国情的运行模式,加快推进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出处
《浙江金融》
2004年第10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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