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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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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将以下产品进行了分类界定: 一、医用红外线人体测温仪: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医用臭氧空气消毒机:用于医院空气消毒,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出处 《医疗保健器具(医疗器械版)》 2003年第9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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