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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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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精神,推动资源节约工作,缓解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现将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3127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甘肃能源》 2004年第4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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