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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土地“征收”与“征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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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14日公布施行并生效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配套的土地法规也应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4年第10期48-49,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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