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增强执政能力建设意识 努力推进节能监察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98年9月,上海市人大发布了《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以法规授权的形式,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专司节能行政执法的机构——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职责是监督检查上海市范围内能源设计、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帮助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节能监察是一项专业技术和执法程序要求高的技术行政执法业务。
出处 《上海节能》 2004年第5期45-47,共3页 Shanghai Energy Sav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