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r2003]99号)要求,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订、废止、保留情况予以公布。现行行政规章中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出处
《中国药品标准》
CAS
2004年第5期3-4,共2页
Drug Standard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