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社会信用缺失问题 ,已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的信用缺失问题并不是由某个原因单独造成 ,而是由众多因素共同导致的 ;从根本上说 ,是一个制度性问题。因此 ,要改变我国的信用现状 ,重建社会信用体系 ,就必须对监督机制、市场竞争机制、法律机制、惩罚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进行合理的合约安排 ,改变相关当事人的成本—效益函数 ,使遵守信用成为人们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惟一途径 ,从而从经济上确保社会的信用水平。
出处
《求实》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47-49,共3页
Truth See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