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而形成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体制下,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人力资源培训的范围被限定在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员的人员培训”这一狭小范围。其人员培训有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的依据,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有完善的组织和培训模式、培训管理。诚然,对企业职工、公司职员和公务员的培训,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了组织的整体水平和工作绩效,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却忘记了、忽视了对我国人力资源最大的群体——农民的培训。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137-138,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