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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峰谷电价机制 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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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物价局先后批准了深圳市的峰谷电价方案,9月22日,深堋市物价局深价管字[2004]76号文《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深圳市销售电价及峰谷电价的通知》的发出和实施,标志着峰谷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的电价体系在配置电力资源的市场化功能作用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本文谨谈深圳市蜂谷电价。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F002-F002,i001,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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