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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电业》第六期“败诉究竟败在何处”文的作者李春光说,用收取电费保证金的办法来保证电费的回收,没有法律依据。我以为李春光这里所说的电费保证金,实际上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
作者 吴姜宏
出处 《中国电业》 2003年第9期75-75,共1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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