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公开,需要多种信息技术并用
如前所述,<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公开.归纳<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开主要包括:(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以及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机构名称要公开;(2)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的规定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要公开;(3)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要公开进行;(4)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出处
《中国信息界》
2004年第09S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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