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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严禁企业随意裁员。据日前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政府将引导其与职工进行协商,通过采取适当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规模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等确需裁员的企业,要指导其严格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范裁员行为。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债权债务的,不得进行裁员。
出处 《支部生活(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2004年第10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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