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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新法”实施后,陋习何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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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尽管各有关方面在新法颁布实施前后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但只要稍加注意.我们就不难发现.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比如机动车没有生动避让行人的现象.许多驾驶员的陋习依然难以改变.这不仅使行人依法享有的路板遭到了严重的漠视.而且对行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的戚胁。最近,厦门电视台就此问题做了一个专栏.所反映的问题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值得大家深思.本刊特辑录于此.希望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所裨益。
作者 安然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4年第8期40-41,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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