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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8·9"坍塌事故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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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4月18日,厦门“8·9”坍塌事故7肇事者被厦门湖里区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至7年不等,附带民事赔偿受伤的35名原告经济损失34万多元。近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该事故7肇事者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作者 陈艳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04年第105期8-8,共1页 Safety &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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