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议行合一”是巴黎公社在革命特殊时期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其有效性没有经过历史的检验。马克思恩格斯也没有将其上升为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一般指导原则。“议行合一”本身带有明显的空想和集权的色彩 ,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权力配置和政权组织的一般原则。当代中国政府体制的重新建构 ,不仅要在理论上抛弃带有空想色彩的“议行合一”原则 ,更重要的是在政府过程中改变“议行合一”、权力高度集中的实际运作模式 。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13-15,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