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主要指个体、私营经济,下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截止到2003年,全国有私营企业300.55万户,从业人员3526.3万人,注册资金35304.89亿元;个体工商户2353.19万户,从业人员4636.54万人,注册资金4186.99亿元.民营经济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41475.51亿元;总产值28823.83亿元,约占全国GDP总量的24.7%;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025.97亿元,约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52.4%;从业人员已达8162.84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12.05%.
出处
《发展研究》
2004年第11期5-9,共5页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