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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应强化对贷款抵押物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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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宜宾市审计局在对金融部门信贷资产的专项调查中发现,一些金融部门对贷款单位的抵押、担保审查不严,特别是对抵押物的真实性审查不力,给借款人以可乘之机。审计发现,某单位利用3611万元的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以7351万元的抵押值,在多个金融部门抵押贷款4122万元,且该单位贷款后未按贷款合同用途使用,挪作它用,企业已资不抵债,形成了较大的金融风险。为此。
出处 《现代审计》 2004年第6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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