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广告是指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发布的,通过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比较来宣传自我商品或服务的广告.比较广告在产品或服务宣传上的独特功能使其成为一种广为采用的竞争方式,但同样由于宣传方式的特殊性,使其在运用中更易产生问题.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在立法上对比较广告态度不一.本文认为,作为一种有效的宣传和竞争方式,因为存在消极作用而予以全面禁止,无异于因噎废食,是不足取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在法律上对其合理规制,扬其长,避其短,才是正确的选择.对于一种比较广告而言,其规制主要有三部分:广告法中从广告规范与管理角度出发进行的规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从消费者保护角度出发进行的规制;竞争法中从规范竞争秩序、维护受害经营者角度进行的规制.在此,本文主要以比较广告的分类为切入点,从竞争法角度对比较广告做一探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出处
《经济论坛》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2期112-113,共2页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