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对社区警务的认识误区表现为:一是把建好社区警务室视为社区警务工作的终点;二是把社区警务室简单地从形式上格式化;三是把社区警务室等同于原来的辖区民警办公室;四是把社区警务室简单理解为仅供社区民警使用。社区警务室功能的正确定位是:它是密切警民关系的联系点;是人口管理的信息采集点;是群防群治的工作点;是群众遇难求助的报警点;是各警种协同作战的执勤点。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