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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政府补贴 促进农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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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2004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以下称补贴对象)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实行补贴政策。补贴的标准为按照农机具单价的15%予以补贴,单台机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 宋岩 张宝苓
出处 《农业机械》 2004年第5期73-73,共1页 Farm Machin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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