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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品牌——豪恩:“品牌是保护企业产品利益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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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豪恩最初就是因为没有注重品牌的建设,碰到假货横行而无计可施——用1年时间设计的新产品,市场中一个月就有了克隆品。现在我们建起了自己的品牌,就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产品。
作者 吴志明
出处 《A&S(安全&自动化)》 2004年第63期78-7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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