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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SARS病人尸体有法可依

According to the Law to Dissect the Corpse of SARS Pat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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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解剖SARS病人尸体不需经患者及家属同意 出于对传染病研究、防治的需要,为了保护公众生命健康权利和公共卫生安全,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必须要在个人对尸体的自由处分权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评价和平衡,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也就是说,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不一定非要征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对于SARS病人或疑似SARS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是否也可以这样处理,关键在于SARS是否被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定传染病范畴.
作者 裴立琴
机构地区 中国卫生法学会
出处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2003年第13期6-6,共1页 China Medic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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