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于 1999年 9月 2 2日对一起“中国人战争受害对日索赔案”作出判决 ,首次以司法文书的形式认定日本军队的加害暴行和日本对华战争的侵略性质 ,明确判定日本“应该真挚地向中国国民谢罪”。尽管如此 ,该判决仍然驳回原告的合理索赔要求。本文认为 :判决书做出“承认战争犯罪”的判定是被迫的 ,列举“拒绝索赔要求”的理由是荒谬的 ;日本法院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倾向 ,就是不违反政府、执政党关于对战争受害者不予赔偿的基本政策 ;目前 ,日本政府在战争受害者赔偿问题上 ,正面临来自各国战争受害者、国际社会以及主持正义的本国人民等各方面的巨大压力 ;要想促使日本政府改弦易辙和日本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
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154-173,共20页
Studies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