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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生机在社区——江西省赣州市开展社区人防教育试点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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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城乡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社区作为城市最基层的单元,是城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社区居民,如何落实法律的规定?如何有效开展人防教育?事实上已经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赣州市人防办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04年第10期35-35,共1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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