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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制定《浙江省绿化造林质量举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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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对绿化造林质量的监督,规范管理行为,省林业厅日前制定了《浙江省绿化造林质量举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浙江省绿化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造林质量的举报、受理、调查及追究。浙江省绿化造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举报,并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督办处理结果。
出处 《浙江林业》 2004年第10期21-21,共1页 Zhejiang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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