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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要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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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资委近日表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出处 《煤炭企业管理》 2004年第11期9-9,共1页 Coal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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