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年前,笔者曾在一篇专门论述广告翻译原则的文章中对传统的以“忠实”为核心的翻译原则的适用性作了颇为详细的论述,全面否定了把“忠实”作为广告翻译的原则。在该文中,笔者认为创造性翻译才是广告翻译的最高原则,因为广告创作的灵魂是创意;而广告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信息再创作,能创作出通俗易懂、易读易记、又能有力促销产品的广告,比忠实、通顺、优雅的译文更为重要。但并非每一位译员。
出处
《中国翻译》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64-69,共6页
Chinese Translator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