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遗产”的概念是1972年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首先提出,其产牛背景是现代社会基本结构发育成熟,社会历史、长期资源和文化内涵需要整合与概括。文化遗产理念是比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更高层次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历史文化、文化未来规律的表现形式。文化遗产的保护意味着对人类未来的理性选择,是富有前瞻性和发展性,可保证人类文化正确与合理的发展。文化遗产是人类精神和物质财富有效结合的产物,其巨大的内在价值在时间坐标系里将与文化、自然、历史、
出处
《文博》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8-20,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