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关于加强舆论监督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的许多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利。同时,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使法律对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舆论监督中这两种权利的行使并不是静态的,必须要与其他社会现象、其他各项权益发生关系。因此,本文将从权利冲突与平衡的角度探讨我国现有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并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出一点建议。
出处
《采写编》
2003年第2期43-45,共3页
Journalism & Media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