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机动车辆损失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案是一起车辆损失保险赔偿案。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机动车辆损失赔偿金额原则问题。保险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而并非投保时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不是进行保险赔偿的依据;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并非实际应赔偿数额,实际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条款之规定来确定。
作者 戴旭光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C00期59-60,52,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