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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部分机动车又为“刀俎”——北京19座(含)以下“黄标”载客汽车9月开始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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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7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关于对19座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03年9月1日起对领有北京市牌证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驻京的19座(含)以下载客汽车(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采取限行措施(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特种车、出租车及邮政专用车等车辆也在限行之列。具体规定如下。
作者 拂晓
出处 《商用汽车》 2003年第10期72-73,共2页 Commercial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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