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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总付邮费预印信函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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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第11期介绍了部分“收件人总付邮费”预印信函,现补充三例: 一、湖北省邮政函件局预印片,在“收件人总付邮费”标志中增加“有效期:2001.07.20-08.30”字样(图1)。
出处 《上海集邮》 2002年第7期41-41,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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