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文献资料和调查访问法对我国竞赛表演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其根本特征是行政介入.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上行政部门控制着竞赛表演市场的供给主体;电视媒体具有垄断性和职业运动联盟难以形成.虽然具有必然性,但是其益处主要表现在职业联赛市场的扶植和维护;中国优势运动项目的保持和国家利益优先.主要缺陷是在运行机制上必然具有政企一体的市场行为特点;中介经营难度增加和电视转播权非市场定价.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竞赛表演市场环境的建议.
出处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11-14,共4页
China Sport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1CTY003);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