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制度正义。制度正义的关键是法的正义。对社会契约、自然法、人权、各种价值的论证都是为了阐述正义的法。严格意义的法的正义仅指法的本体正义,其中包括:法的形式正义——围绕着建构社会秩序法律应当具有的普遍性、明确性、统一性、稳定性、先在性、可行性、公开性;法的实质正义——为了满足人们深层次的、最基本的需要法律所应当具有的保障安全、维护平等、促进自由、增进效率的性状和特征。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2002年第1期23-53,共31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