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律与制定法相融合的刑法典、“德主刑辅”观念下的刑法运行、无讼的刑法价值追求,昭示了中国古代刑法的伦理品格。这种品格一经形成便绵延千年,演成今日伦理刑法之传统。国家权力至上以及对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统一的追求是伦理刑法留给我们的两个最强势的传统。传统的长期延续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刑法民族性问题。刑法的民族性必然包含着对本民族道德的考虑和弘扬,这不是一种落后的态度恰是一种科学的精神。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2002年第1期143-153,共11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