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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制订之焦点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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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纂民法典应处理好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的关系,宜采用相对集中的“中而全”方式。“民法典编纂启动会”决定先按民法通则的体例起草,再进一步研究民法典的体例编排。在内容上,通过纵横关系划清用益物权与不动产承租权、借用权各自的管辖范围,凡经民事合同产生的用益物权均由债法调整,物权法调整经由纵向关系产生不动产用益物权;将担保置于债编;典权用债权法调整;成员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应规定在民法典中。
作者 军华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54-58,共5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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