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量物证这一名词源于英文的Trace evidence,包含检材量极少、肉眼不可见和某种化学成分含量很低两种意思。微量物证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依附性、不完整性、隐蔽性的特点。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认定案件性质。(二)综合利用犯罪信息,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三)确定犯罪嫌疑人和嫌疑工具。(四)确定作案原始现场。(五)为串并案提供依据。(六)在违法处罚、法庭诉讼和定罪量刑中的作用。近几年,微量物证的采集、利用率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利用率较高,而在刑事案件中的利用率相对较低。必须充分提高微量物证的提取、利用意识和能力。
出处
《公安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51-53,共3页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