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性的大众消费文化适合于大规模生产和经营,能够实现规模效益并以市场为中介实现自负盈亏,因而可以通过市场和产业方式运作。而非经营性的公益性文化的相当一部分如反映基础学科研究成果的学术性书刊等严肃文化的消费对象,只属于一个有限的群体,同时,非经营性的公益性文化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而难以被纳入市场化、产业化轨道。据此,作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与发展文化和文化产业,必须明确产业化以及市场化的界限,并遵循一个重要原则,即分类指导原则。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02年第1期5-12,共8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