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引起。2001年6月底,有单位在深圳多家媒体推出了如下广告“为庆祝‘金融联’公用POS网络开通四周年,倡导使用银行卡消费,‘金融联’与16家入网银行、广东移动通信深圳公司联合开展‘百万巨奖回馈持卡人’的联合宣传活动。凡在2001年6月28日至2002年1月8日活动期间,持银行卡在‘金融联’公用POS网络所有特约商户消费或通过‘金融联’手机支付,8819200万事能和易办事缴费终端缴费和支付累计100元均可获得抽奖名额一个(以消费额为准)。每次消费记录将录入‘金融联’抽奖名单,参加连环滚动抽奖活动。
出处
《经济与法》
2002年第4期28-29,共2页
Econom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