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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电子证据的确认——评四通利方公司、新浪互联公司诉百网公司网络著作权纠纷案

How to Confirm Electronic Evidence in Laws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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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利方公司)是一家从事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硬件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1998年11月20日,四通利方公司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注册了"sina.com.cn"的域名,并随后推出新浪网北京网站.1999年10月28日,新浪互联公司成立,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1999年底至2000年3月,四通利方进行了业务重组,将其经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转给新浪互联公司经营,四通利方公司将其拥有的域名"sina.com.cn"授权许可新浪互联公司使用,并向新浪互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而新浪互联公司负责新浪网北京站具体信息服务的运营业务.
作者 邵明艳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01年第10期30-33,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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