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于土地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在我国,开放社会主义土地市场是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经济关系的调节作用.因此,除了明确社会主义土地市场的内涵和模式外,还要进一步探讨社会主义土地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在土地租赁市场中,流通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当土地使用权在国家与城市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纵向流动时,作为城市土地租赁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主要是城市地租.它在现阶段,对我国土地经济关系的调节作用主要表现是:(1)城市地租是城市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通过向城市土地使用者收取地租,就可以使国家拥有的城市土地所有权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经济上都具有现实意义。
出处
《经济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29-34,共6页
Economic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