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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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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7月,大足县耗资12.52亿元的“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的验收,重庆市第一个、全国第8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由此诞生。在继去年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大足县又增添了一块含金量更高的金字招牌。
作者 辛世杰 江涛
机构地区 中共大足县委
出处 《新重庆》 2004年第10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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