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营经济,经济学家给它的“标价”是,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户和业主雇用8名以上工人的私营企业。 要说清这新生的私营经济,必须从个体经济的跋涉历程说起。我国的个体经济发展有三个高峰。 建国初期,城镇的工商业者约有700多万,农村的工匠、商贩约有4000多万。 经过十年的改革、开放,到了1988年,个体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这时全国的个体户大约有1000多万户,2300多万人。就在这一年,国家颁布了私营企业条例,把私营企业正式从个体户中分离出来。这样,新生的私营企业就算正式登台上“戏”了。
出处
《经济师》
1993年第5期16-19,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