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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侵权责任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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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销售商侵权责任在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均有明确规定。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也有类似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作者 钱翠华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40-43,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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