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小上市公司成长性报告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本报告不构成对有关股票二级市场操作的任何建议,最终数据以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2.本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为2003年12月31日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流通股本小于5000万股(含5000万股).且主营收入或资产总额小于5亿元.上市时间不超过5年的公司。3.除特别说明以外,本报告中所涉及到的财务指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证监发[2001]15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修订稿)”的定义。4.本报告所采用的原始数据来自于上市公司在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所公布的年报和公告.由国泰安CSMAR数据库和天软金融分析系统提供。5.本报告假设所有上市公司所公布的年报数据和公告均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本排名对上市公司所披露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6.由于研究需要,本报告对个别ST.★ST公司进行剔除.
出处 《资本市场》 2004年第10期42-47,共6页 Capital Markets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