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均衡是指在影响人们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因素一定时,制度的供给适应制度需求。由于制度的相关性,制度均衡意味着任何两种现存的具体制度之间都不存在互斥关系,而是处于相互适应协调的状态(简称制度的适调态)。由于制度的单件性,制度均衡不是数量均衡而是行为均衡,即任何个人或群体都不再有变动现存制度的动机和行为,因为他们不能通过变动而获取更多的利益。这说明制度均衡状态是适合各群体意愿的状态(简称制度的适意态)。总之,制度的均衡态就是即适调又适意的状况(简称双适态)。一个制度系统可能处于适调态但未必同时又处于适意态,这时制度系统处于不均衡状态中。适调态是制度系统处于均衡状态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
出处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9期65-68,44,共5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