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导论 1.一个基本的“改革公式”经济学家在解释体制变革的动因时,通常假定处在变革中的人们具有经济人的特性,即他们是有理性和追求自身利益的。体制变革或改革能否实际发生,取决于下列条件能否成立: 式中W_o为旧体制净收益(体制总收益减去体制运营成本),W_n为作为改革目标的新体制净收益,TC为改革过程中发生的额外成本(区别于体制运营成本)。显然,只有当W_n超过W_(?)(它可看作是采用新体制的机会成本)和TC时,有关当事者才能进行改革。
出处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27-35,共9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